[00891760]海洋溢油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推广
交易价格:
面议
所属行业:
环境监测
类型:
非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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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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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详细介绍
保护海洋环境已成为人类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制定了诸多法律法规,中国海事局、国家海洋局在沿海也设立了不少执法部门,但是由于海洋环境监测手段落后,使法律法规得不到很好地执行,执法单位也不能更好地覆行自己的职责。卫星遥感可以大范围、快速、同步、连续地监测海洋溢油,所以1992年交通部立项“卫星遥感技术在海洋溢油监测中的应用”,1995年通过交通部科技司的鉴定,研究成果表明利用卫星遥感手段完全可以监测到大面积海洋溢油。1995年该技术列入了交通部重点推广项目,同年又列入了国家重点新技术推广指南项目。课题组在项目推广应用中,在溢油监测技术方面又有了新的进展,表现在:1.利用光谱测试仪,在海上对各种油污的波谱特征进行了精确测试和理论分析,筛选出了监测溢油污染物的最佳波段,确定了对Landsat系列卫星,NOAA系列卫星所设波段用于监测不同种类溢油污染的优化选择,并可靠地提取了各类油污的信息。2.从不同卫星影像中,解译出了包括原油、重柴油、轻柴油、润滑油等信息,给出了溢油位置、分布、和漂移扩散方向,对溢油油膜进行了相对厚度分区,并计算了面积和溢油量。应用范围:应用于海洋环境监测。生产使用条件:市场及经济效益预测:1.经济效益:中国大型污染每年平均20次左右,如果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到3次,平均每次索赔1000万美元计算,每年可获3000万美元。1990年6月8日“玛亚-8”轮在老铁山水道沉船溢油,当时由于证据不足仅索赔300万美元,1993年利用当时卫星影像资料监测结果,应索赔3000万美元,国家损失2700万美元。1993年5月16目双台子河口以南海域原油污染,经技术组用卫星影像资料监测结果是辽河油田溢油,向渔民赔偿10万人民币。1995年4月30日“南洋-2”轮在厦门两南海域溢油,船东利用卫星资料向保险公司索赔10万人民币。1996年“浙普渔油-31”轮在老铁山水道沉船溢油,大连海监局根据卫星影像及其它证据,向船东提出120万元索赔。2.社会效益:改善沿海环境,增加海洋生物生产量,增加旅游收入。为向海洋非法排污单位罚款,为海上溢油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提供科学依据。为海洋开发、治理、规划提供影像资料。合作方法:已使用推广情况:1998年交通部海事局为推广“海洋溢油卫星遥感监测技术”专门发了[1998]256号文件,要求各海(水)上安全监督,有关各港务(航)监督都要应用该技术。根据256号文件精神,技术组成员到广州、厦门、宁波海监局协商建立溢油监测系统事宜,得到各海监局的支持。1995年4月30日、5月20日厦门海监局通过网络报来两起溢油事故,技术组用卫星资料成功地监测了这两次溢油事故,及时利用微机联网把溢油卫星影像传给了厦门海监局,并得到经济、社会效益。1997年广州海监局报来两次珠江口水域溢油,由于事故现场有云,无法监测。1999年报来珠海海域溢油事故,经过查询1999年3月24日-28日卫星资料,3月25日在撞船位置找到了溢油。1996年5月1日与大连海监局合作成功地监测了“浙普渔油-31”轮沉船溢油,及时利用网络把卫星影像传给了海监局。为了提高卫星资料提取溢油信息的精度,技术组1998年和1999年在黄海做了两次撒油波谱特征实验,使溢油影像的制作具有了较好的理论基础。编写了通俗易懂的技术推广教材《海洋溢油卫星遥感监测技术》。1997年5月8日-12日和1999年8月19日-22日两次协助中国海事局在宁波和大连办了“海洋溢油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推广应用学习班。参加学习的有全国各海监局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平均每个局2-3名。参加了《北方海区溢油污染防治示范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和部分工程验收二作。
保护海洋环境已成为人类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制定了诸多法律法规,中国海事局、国家海洋局在沿海也设立了不少执法部门,但是由于海洋环境监测手段落后,使法律法规得不到很好地执行,执法单位也不能更好地覆行自己的职责。卫星遥感可以大范围、快速、同步、连续地监测海洋溢油,所以1992年交通部立项“卫星遥感技术在海洋溢油监测中的应用”,1995年通过交通部科技司的鉴定,研究成果表明利用卫星遥感手段完全可以监测到大面积海洋溢油。1995年该技术列入了交通部重点推广项目,同年又列入了国家重点新技术推广指南项目。课题组在项目推广应用中,在溢油监测技术方面又有了新的进展,表现在:1.利用光谱测试仪,在海上对各种油污的波谱特征进行了精确测试和理论分析,筛选出了监测溢油污染物的最佳波段,确定了对Landsat系列卫星,NOAA系列卫星所设波段用于监测不同种类溢油污染的优化选择,并可靠地提取了各类油污的信息。2.从不同卫星影像中,解译出了包括原油、重柴油、轻柴油、润滑油等信息,给出了溢油位置、分布、和漂移扩散方向,对溢油油膜进行了相对厚度分区,并计算了面积和溢油量。应用范围:应用于海洋环境监测。生产使用条件:市场及经济效益预测:1.经济效益:中国大型污染每年平均20次左右,如果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到3次,平均每次索赔1000万美元计算,每年可获3000万美元。1990年6月8日“玛亚-8”轮在老铁山水道沉船溢油,当时由于证据不足仅索赔300万美元,1993年利用当时卫星影像资料监测结果,应索赔3000万美元,国家损失2700万美元。1993年5月16目双台子河口以南海域原油污染,经技术组用卫星影像资料监测结果是辽河油田溢油,向渔民赔偿10万人民币。1995年4月30日“南洋-2”轮在厦门两南海域溢油,船东利用卫星资料向保险公司索赔10万人民币。1996年“浙普渔油-31”轮在老铁山水道沉船溢油,大连海监局根据卫星影像及其它证据,向船东提出120万元索赔。2.社会效益:改善沿海环境,增加海洋生物生产量,增加旅游收入。为向海洋非法排污单位罚款,为海上溢油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提供科学依据。为海洋开发、治理、规划提供影像资料。合作方法:已使用推广情况:1998年交通部海事局为推广“海洋溢油卫星遥感监测技术”专门发了[1998]256号文件,要求各海(水)上安全监督,有关各港务(航)监督都要应用该技术。根据256号文件精神,技术组成员到广州、厦门、宁波海监局协商建立溢油监测系统事宜,得到各海监局的支持。1995年4月30日、5月20日厦门海监局通过网络报来两起溢油事故,技术组用卫星资料成功地监测了这两次溢油事故,及时利用微机联网把溢油卫星影像传给了厦门海监局,并得到经济、社会效益。1997年广州海监局报来两次珠江口水域溢油,由于事故现场有云,无法监测。1999年报来珠海海域溢油事故,经过查询1999年3月24日-28日卫星资料,3月25日在撞船位置找到了溢油。1996年5月1日与大连海监局合作成功地监测了“浙普渔油-31”轮沉船溢油,及时利用网络把卫星影像传给了海监局。为了提高卫星资料提取溢油信息的精度,技术组1998年和1999年在黄海做了两次撒油波谱特征实验,使溢油影像的制作具有了较好的理论基础。编写了通俗易懂的技术推广教材《海洋溢油卫星遥感监测技术》。1997年5月8日-12日和1999年8月19日-22日两次协助中国海事局在宁波和大连办了“海洋溢油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推广应用学习班。参加学习的有全国各海监局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平均每个局2-3名。参加了《北方海区溢油污染防治示范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和部分工程验收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