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欢迎来到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区域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资讯 > 详细页

工信部:优化调整微波通信系统频率 进一步满足高容量信息传输场景需求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3-01-04   

  中新网1月4日电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调整及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国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进行优化调整。

  《通知》顺应我国微波通信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微波通信系统应用的新场景新模式,通过新增毫米波频段大带宽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优化中低频段既有微波通信系统频率和波道带宽、调整微波波道配置与国际标准接轨等方式,进一步满足5G基站等高容量信息传输(微波回传)场景需求,并为我国5G、工业互联网以及未来6G等预留了频谱资源,更好满足微波通信等无线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

  同时,《通知》还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要求,除跨境微波通信系统和传输链路涉及三个省(区、市)以上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许可外,将其余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许可和全部微波站设置、使用许可下放至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并明确了微波通信系统频率协调、频率使用率、过渡政策等方面要求,以方便行政相对人申请、保护现有合法用户权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抓好《通知》的宣贯落实及解读工作,继续做好频谱资源中长期规划,及时优化调整相关频率使用,进一步发挥频谱资源对无线电产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新财经)


【编辑:程春雨】

Copyright © 2016    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区域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2030382号-1

主办单位: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科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