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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6-02-29    浏览人数:4577

省直各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相关企业:

  2016年2月22日,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52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告公示),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要求、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我厅组织我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以定向组织和自由申报相结合,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3月15日前将预申报项目的申报书简表报科技厅相关处室,并于2月26日—3月25日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请各省直部门和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高度重视,及时报送,凡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也一并作为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统筹安排。

  计划处联系人:

  屈  智,电  话:028-86671416

  杜建宏,电  话:028-86661592

  二、专项受理处室

  “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深地资源勘查开采”、“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科技厅社发处牵头,高新处配合,由科技厅社发处受理。

  社发处联系人:石梁萍,电  话:028-86710082

  高新处联系人:杨  欣,电  话:028-86715358

  附件: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2月26日

附件1: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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