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四川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人数:3956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企业:
为规范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项目管理,依据《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川财教〔2011〕216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科计〔2010〕12号)及《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规范(试行)》,科技厅拟开展对2011—2014年度早期资金无偿补助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1-2014年获得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无偿补助项目。
二、申请验收材料要求
(一)《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二)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报告;
(三)项目专项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各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复印单;各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账、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附件证明材料;
(四)经科技厅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三、验收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由科技厅统一组织实施集中验收。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准备申请验收材料(一式三份)于2017年8月4日前报送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成都市大慈寺路32号中楼213)。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此次验收是由科技厅对2011—2014年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项目组织的最后一次验收。截止日仍未递交验收材料的项目按终止处理,上缴全部财政专项经费,将项目承担单位或负责人记入诚信记录,5年内不得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上缴结余财政专项经费,3年内不得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三)2011、2012年项目请下载通知附件2、附件3填报验收材料,2013、2014年项目在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网站上()填报验收材料并导出打印胶装。2013、2014年项目市(州)科技部门需对网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
联系人: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
王皓 谭学威 028-86782469
科技厅条财处联系人
王雄武 028-62103772
附件1:未验收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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