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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2016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7-02-15    浏览人数:4237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和《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6—2020年)》(川办发〔2016〕71号)文件精神,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强化科技成果信息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报告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鼓励其它企事业单位报送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二、报告撰写及提交

各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报告服务系统”)对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信息进行填报,并按要求提交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一)主要内容

1.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总体成效和面临的问题;

2.依法取得科技成果的数量及有关情况;

3.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情况;

4.推进产学研合作情况,包括自建、共建研究开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情况,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情况,人才培养和人员流动情况等;

5.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和奖惩情况,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入及分配情况,对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奖励和报酬等。

(二)报送程序

1.网上注册。登录“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报告服务系统”,按提示完成单位用户注册。

2.填写报告。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入系统填报相关数据,确认数据填报无误后提交审核。

3.报告审核。科技厅对提交的报告审核,若报告不符合要求,将注明理由后退回给填报人,待修改完善后提交审核。

4.报送纸件。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在承诺书上签字,报送至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315室。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32号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丁菲 028-86623442)

(三)截止时间

1.网络系统上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24:00。

2.纸质报告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17:00。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处

黄文超  028-86718520

省信息所

罗华容  028-86623442

严雅潇  028-86616345

技术咨询电话  028-86750512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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